拼音:
部首:
五行:
结构:左右结构
简体笔画:13
康熙笔画:10
字性:偏男性
推荐度:81%
本义の寓意:透彻,开发。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1. 君主:复~。
  2. 指君主招来,授予官职:~召。~引。~书。~除(征召推举授官)。~举。
  3. 古同“”,躲,设法躲开。
  4. 古同“”,睥睨。
其他字义

  1. 开发建设:开~。
  2. 驳斥,排除:~邪。~谣。~蠹。
  3. 透彻:精~。透~。鞭~入里。
  4. 法,刑:大~(古代指死刑)。

详细解释

详细字义

  1. (1) (会意。小篆字形,从卩,从辛,从口。“卩”,音 jié,甲骨文象人曲膝而跪的样子。“辛”,甲骨文象古代酷刑用的一种刀具。本义:法律,法度)
  2. (2) 同本义 [law]
  3. 辟,法也。从卩、从辛,节制其罪也。从口,用法者也。——《说文》
  4. “辟言不信”。(法度之言,而不听信。)——《诗·小雅·雨无止》
  5. (3) 君主 [monarch]
  6. 辟遏有德。——《汉书·五行志》。注:“天子也。”
  7. 皇王(指周武王)维(语气词)辟。——《诗经·大雅·文王有责》
  8. (4) 又如:复辟
  9. (5) 古称官吏 [official]
  10. 厥辟不辟。——《礼记·坊记》
  11. 三卿一长曰辟。——《周书·武顺》
  12. 正殿路寝,用朝群辟。——《文选》
  13. (6) 罪,罪行 [crime]
  14. 言奇者见疑,行殊者得辟。——《汉书》

  1. (1)“避”。回避,躲避 [avoid]
  2. 使咸知王之好恶辟行之。——《周礼·掌交》
  3. 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左传·庄公九年》
  4. 子曰: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论语·宪问》
  5. 行辟人可也。——《孟子》
  6. 不辟死伤。——《荀子·荣辱》
  7. 文王之所辟(后作“避”)风雨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8. 高祖尝(曾经)辟吏。——《史记·张丞相列传》
  9. (2) 又如:辟邪(避免或驱除邪恶)
  10. (3) 征召来授予官职 [appoint to an official position]
  11. 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后汉书·张衡传》
  12. (4) 另见
  13. 其它字义

  1. (1) (形声。从门,辟声。本义:打开,开启)
  2. (2) 同本义 [open]
  3. 辟,开也。——《说文》
  4. 辟四门。——《虞书》
  5. 辟户为之乾。——《易·系辞传》
  6. 唇吻翕辟。——《聊斋志异·促织》
  7. 语毕而宫门辟。——· 李朝威《柳毅传》
  8. (3) 又如:辟阖(开合);辟翕(开合);辟门(开门。后比喻广开贤路,访求人才);辟面(辟头。开头,起首);辟道(开道);
  9. (4) 开辟;开拓 [open up]
  10. 欲辟土地。——《孟子·梁惠王上》
  11. 周宣王辟国千里,非贪侵也。——《盐铁论·地广》
  12. 辟病梅之馆以贮之。——· 龚自珍《病梅馆记》
  13. (5) 又如:辟地(开辟疆域);辟土(开拓疆域)
  14. (6) 驳斥 [refute]
  15. 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16. (7) 又如:辟谣;辟佛(反佛教,驳斥佛理);辟驳(驳斥)
  17. (8) 开垦 [reclaim]
  18. 农辟地。——《商君书·弱民》
  19. 隙地未尽辟。——· 洪亮吉《治平篇》
  20. (9) 又如:辟田(开垦田地。同辟土);辟治(开发治理);辟除(开垦)
  21. (10) 屏除;驱除 [get rid of;remove;drive out]
  22. 举公义,辟私怨。——《墨子·尚贤上》
  23. 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为为己。——《孟子·梁惠王上》
  24. (11) 又如:辟邪(屏除邪恶)

  1. 开阔;宽广 [wide]
  2. 不若从炉塘道,稍迂而路辟。——《徐霞客游记》

  1. (1)“僻”。偏僻 [remote;out of-the-way]
  2. 秦国辟远。——《史记·范雎传》
  3. (2) 邪僻 [evil]
  4. 境内之民无辟滛之心。——《商君书·弱民》
  5. (3) 另见
常用词组
阿辟 敖辟 傲辟 百辟 八辟 辟辟 辟摽 辟兵 辟驳 辟布 辟藏 辟草 辟差 辟车 辟尘 辟称 辟池 辟斥 辟除 辟萃 辟带 辟荡 辟道 般辟 便辟 辟地

國語辭典

  1. 君主。《书经·洪范》:「惟作福,惟作威,惟玉食。」

  1. 征召。《后汉书·卷三五·郑玄传》:「灵帝末,党禁解,大将军何进闻而之。」《三国志·卷二一·魏书·王粲传》:「太祖为丞相掾,赐爵关内侯。」
  2. 驱除、屏除。如:「辟邪」。《楚辞·屈原·远游》:「风伯为余先驱兮,氛埃而清凉。」汉·王逸·注:「扫除之也。」明·陈继儒《李公子传》:「忽有执公子衣者曰:『愿人,臣有所言,公子不忆于陵时乎?』」
  3. 躲开、回避。《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之,所以报也。」《礼记·儒行》:「儒有内称不亲,外举不怨。」通「避」。

  1. 法度、刑法。如:「大」。《诗经·大雅·板》:「民之多,无自立。」汉·毛亨·传:「,法也。」汉·桓宽《盐铁论·周秦》:「故立法制,若临万仞之壑。」
  2. 荒远幽隐的地方。《战国策·秦策一》:「今夫蜀,西之国,而戎狄之长也。」《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景公问孔子曰:『昔秦穆公国小处,其霸何也?』」

  1. 开拓。《诗经·大雅·江汉》:「式四方,彻我疆土。」《孟子·梁惠王上》:「欲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通「辟」。
  2. 排除、驳斥。如:「除」、「谣」、「辟邪说」。通「辟」。
  3. 比喻。《荀子·王霸》:「是过者也,过犹不及也;之是犹立直木而求其景之枉也。」通「譬」。
  4. 捶胸。《诗经·邶风·柏舟》:「静言思之,寤有摽。」通「擗」。
  5. 偏颇、偏私。《管子·任法》:「卿相不得翦其私,群臣不得其所亲爱。」

  1. 乖僻、偏邪。《庄子·秋水》:「行殊乎俗,不多异。」《礼记·玉藻》:「故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鸣佩玉,是以非之心,无自入也。」通「僻」。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 辟·康熙筆画:13 ·部外筆画:6

  1. 〔古文〕𠈳𠊸【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必益切,音璧。【廣韻】君也。【爾雅·釋訓】皇王后辟,君也。天子諸侯通稱辟。【書·大甲】克左右厥辟。【詩·小雅】百辟爲憲。【集韻】或作𨐝。
  2. 又人稱天曰辟。【詩·大雅】蕩蕩上帝,下民之辟。
  3. 又妻稱夫亦曰辟。【禮·曲禮】妻祭夫曰皇辟。
  4. 又【說文】法也。【書·酒誥】越尹人祇辟。【註】正身敬法也。
  5. 又明也。【禮·王制】天子曰辟廱。【註】辟,明也。廱,和也。使天下之人皆明達和諧也。
  6. 又【祭統】對揚以辟之。【註】對,遂也。辟,明也。言遂揚君命,以明我先祖之德也。
  7. 又徵辟也。【後漢·鍾皓傳】前後九辟公府,皆不就。【晉書·王褒傳】三徵七辟。
  8. 又星名,與璧同。【禮·月令】仲冬之月日在斗、昏、東辟中。
  9. 又姓。
  10. 又【廣韻】普擊切【集韻】【韻會】匹辟切【正韻】匹亦切,𠀤音僻。與僻同。偏也,邪也。【禮·玉藻】非辟之心無自入也。【左傳·昭六年】楚辟我衷,若何效辟。【註】辟,邪也。衷,正也。
  11. 又傾也,側也。【禮·曲禮】辟咡詔之。【註】謂傾頭與語也。
  12. 又威儀習孰少誠實曰辟。【論語】師也辟。【又】友便辟。
  13. 又辟名,空名也。【周禮·天官】凡失財、用物、辟名者。【註】辟名,詐爲書,以空作見,文書與實不相應也。
  14. 又𠛬也。【書·君𨻰】辟以止辟。【周禮·秋官·小司𡨥】以八辟麗邦法。
  15. 又與闢通。【孟子】辟土地。
  16. 又辟除行人也。【周禮·秋官】王燕出入,則前車而辟。【孟子】行辟人可也。
  17. 又衆人驚退也。【史記·項羽紀】人馬俱驚,辟易數里。【註】言人馬開張易舊處也。
  18. 又鞭辟,策勵也。程子曰:學要鞭辟近裏。朱子曰:辟如驅辟一般,大約要鞭督向裏去。
  19. 又與擗通。拊胷也。【詩·邶風】寤辟有摽。【禮·檀弓】辟踊。
  20. 又與躄通。足病不能行也。【賈誼·治安策】非亶倒縣而已。
  21. 又類辟。
  22. 又辟歷,雷聲。別作霹靂。
  23. 又【集韻】【正韻】𠀤毗義切。與避同。【詩·魏風】宛然左辟。【註】讓而避者必左。【禮·儒行】內稱不辟親,外舉不辟怨。
  24. 又與睥同。【史記·灌夫傳】辟睨兩宮閒。【註】與睥睨同。邪視也。
  25. 又【集韻】【正韻】𠀤匹智切,與譬同。【禮·坊記】君子之道,辟則坊與。【中庸】辟,如行遠。
  26.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博厄切,音百。【禮·內則】麕爲辟雞。【註】聶而切之也。
  27. 又與擘同。析裂也。【禮·喪大記】絞一幅爲三不辟。【疏】大斂之絞旣小,不復擘裂其末。
  28. 又【正韻】莫禮切,音米。與弭同。【禮·郊特牲】有由辟焉。【註】謂弭災兵也。
  29. 又【集韻】頻彌切【正韻】蒲麋切,𠀤音皮。與紕同。帶之緣飾也。【禮·玉藻】天子素帶朱裏終辟。【註】辟,緣也。終,竟也。天子熟絹爲帶,用朱于裏,終此帶盡緣之也。
  30. 又【集韻】必郢切,音丙。除也。【莊子·庚桑楚】至信辟金。

《说文解字》

【卷九】【辟】

《說文解字》

桐木也。从木熒省聲。一曰屋梠之兩頭起者爲榮。永兵切

法也。从卩从辛,節制其辠也;从口,用法者也。凡辟之屬皆从辟。必益切

《說文解字注》

(辟)法也。法當作灋。小雅。辟言不信。大雅。無自立辟。傳皆曰。辟、法也。又文王有聲箋、抑箋、周禮鄉師注、戎右注、小司寇注、曲禮下注皆同。引伸之爲罪也。見釋詁。謂犯法者、則執法以罪之也。又引伸之爲辟除。如周禮閽人爲之辟、孟子行辟人、以及辟寒、辟惡之類是也。又引伸之爲盤辟。如禮經之辟、鄭注逡遁是也。又引伸爲一邊之義。如左傳曰闕西辟是也。或借爲僻。或借爲避。或借爲譬。或借爲闢。或借爲壁。或借爲襞。从卪辛。節制其辠也。節當作卪。俗所改也。以卪制說卪。以辠說辛。辛从?。?、辠也。故辛亦訓辠。从口。句。用法者也。用法上當再出口字。以用法說从口。辟合三字會意。必益切。十六部。凡辟之屬皆从辟。

字源字形

辟字字源

宝宝起名

九大维度起名

姓名打分

综合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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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专家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