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guǐ
部首:
五行:
结构:左右结构
简体笔画:8
康熙笔画:10
字性:偏女性
推荐度:0%
本义の寓意:欺诈,奸滑。有歧义,谨慎使用。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guǐ

  1. 欺诈,奸滑:~称。~道。~诈。~辩(➊无理强辩;➋逻辑学上指似是而非的论证,如“~~论”)。
  2. 怪异,出乎寻常:~异。~怪。~秘(隐秘难测)。~谲。
  3. 责成:~求(责求,索讨,如“~~无已”)。
  4. 违反:言行相~。

英语 deceive, cheat, defraud; sly

德语 listig

法语 rusé,astucieux,habile,tromper,tricher,frauder

详细解释

详细字义

guǐ

  1. (1) (形声。从言,危声。本义:责成,要求)
  2. (2) 同本义 [instruct a person or an organization to fulfil an assigned task]
  3. 诡,责也。——《说文》
  4. 自诡灭贼。——《汉书·赵充国传》
  5. 今臣得出守郡,自诡效功,恐未效而死。——《汉书·京房传》
  6. 又如:诡求(要求,责求);诡驳(责难驳斥);诡责(责备;责问);诡令(责令)
  7. (3) 违反,自相矛盾 [contradict]
  8. 诡,违也。——《西京赋》注引《说文》
  9. 容服有仪谓之仪,反仪为诡。——《贾子道术》
  10. 诡自然之性。——《淮南子·主术》
  11. 古今诡趣。——《淮南子·辩亡论》
  12. 言行相诡,不祥莫大焉。——《吕氏春秋·淫辞》
  13. 又如:诡故(违反本心);诡局(同诡句、诡论。哲学名词。加以肯定或否定都会获致相反结果的局面、论点或述句)
  14. (4) 隐蔽;隐藏 [hide]
  15. 不得已,变姓名,诡踪迹。——·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guǐ

  1. (1) 怪异,奇异 [eerie;queer;strange]
  2. 其名为吊诡。——《庄了·齐物论》
  3. 诡文回波。——《淮南子·本经》。注:“奇异也。”
  4. 殊形诡制,每各异观。——· 班固《西都赋》
  5. 神仙诡诞之说,谓颜太师以兵解, 文少保亦以悟 大光明法蝉脱,实未尝死。—— · 全祖望《梅花岭记》
  6. 又如:诡形(奇异的形状);诡特(奇特怪异);诡喻(奇诡的比喻);诡说(虚妄怪诞的言论)
  7. (2) 欺诈;假冒 [deceitful;treacherous;crafty]
  8. 持诡辩以中伤人。——《汉书·石显传》
  9. 求利之诡缓。——《荀子·正论》。注:“诈也。”
  10. 汉求等,匈奴诡言 死。——《汉书·苏武传》
  11. 又如:诡对(以虚伪、欺诈的言辞对答);诡遇(打猎时不按礼法规定而横射禽兽);诡弊(欺骗蒙蔽);诡得(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

guǐ

  1. (1) 怪异,奇异 [eerie;queer;strange]
  2. 其名为吊诡。——《庄了·齐物论》
  3. 诡文回波。——《淮南子·本经》。注:“奇异也。”
  4. 殊形诡制,每各异观。——· 班固《西都赋》
  5. 神仙诡诞之说,谓颜太师以兵解, 文少保亦以悟 大光明法蝉脱,实未尝死。—— · 全祖望《梅花岭记》
  6. 又如:诡形(奇异的形状);诡特(奇特怪异);诡喻(奇诡的比喻);诡说(虚妄怪诞的言论)
  7. (2) 欺诈;假冒 [deceitful;treacherous;crafty]
  8. 持诡辩以中伤人。——《汉书·石显传》
  9. 求利之诡缓。——《荀子·正论》。注:“诈也。”
  10. 汉求等,匈奴诡言 死。——《汉书·苏武传》
  11. 又如:诡对(以虚伪、欺诈的言辞对答);诡遇(打猎时不按礼法规定而横射禽兽);诡弊(欺骗蒙蔽);诡得(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
常用词组
奥诡 波诡 诞诡 吊诡 飞诡 繁诡 纷诡 浮诡 怪诡 诡暧 诡暴 诡辟 诡弊 诡避 诡变 诡辨 诡辩 诡驳 诡薄 诡策 诡差 诡产 诡称 诡丑 诡词 诡祠

國語辭典

guǐ

  1. 責求、要求。《說文解字·言部》:「詭,責也。」《後漢書·卷七六·循吏傳·孟嘗傳》:「先時宰守並多貪穢,詭人採求,不知紀極,珠遂漸徙於交阯郡界。」
  2. 違反、違背。如:「言行相詭」。《文選·班固·幽通賦》:「變化故而相詭兮,孰云 預其終始。」

guǐ

  1. 欺詐、狡猾。如:「詭計」、「詭策」。《孫子·計》:「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
  2. 奇異、特殊。如:「詭異」、「詭譎」。《管子·法禁》:「詭俗異禮,大言法行。」《南史·卷五五·康絢傳》:「水中怪物,隨流而下,或人頭魚身,或龍形馬首,殊類詭狀,不可勝名。」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未收录“诡”字头,请参考“詭”字。)

【酉集上】【言】 詭·康熙筆画:13 ·部外筆画:6

  1. 【唐韻】過委切【集韻】【韻會】【正韻】古委切,𠀤音垝。【說文】責也。【前漢·京房傳】臣出守郡,自詭效功。【師古註】自以爲憂責也。【孔融·薦禰衡表】昔賈誼求試屬國,詭繫單于。【註】自責必繫單于也。
  2. 又【玉篇】欺也,謾也。【類篇】詐也。【穀梁傳·文六年】詭辭而出。【註】不以實吿人。
  3. 又【玉篇】怪也。【莊子·齊物論】是其言也,其名爲弔詭。【註】弔詭,至怪也。
  4. 又【增韻】異也。【前漢·劉輔傳】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師古註】詭,異於衆也。【後漢·班固傳】殊形詭制。【註】詭,異也。
  5. 又違也。【前漢·董仲舒傳】有所詭於天之理與。【師古註】違也。
  6. 又毀也。【後漢·班固傳論】固之序事不激詭。【註】激,揚。詭,毀也。
  7. 又【廣雅】詭隨,小惡也。【詩·大雅】無縱詭隨。【註】不顧是非,而妄隨人也。
  8. 又【廣韻】橫射物爲詭遇。【孟子】爲之詭遇。【趙註】橫而射之也。【朱註】不正而與禽遇也。
  9. 又譎詭,變化也。【張衡·東京賦】瑰異譎詭。
  10. 又【廣雅】詭犀,總也。總,音思。
  11. 又【正韻】戾也。
  12. 又星名。【前漢·天文志】司詭星出西方。【孟康註】星大而有尾,兩角,熒惑之精也。
  13. 又邑名。【史記·秦始皇紀】將軍蒙騖,攻魏氏畼有詭。【註】畼有詭,魏邑名。
  14. 又姓。【左傳·莊十六年】晉武公伐夷,執夷詭諸。【註】詭諸,周大夫。夷,采地名。
  15. 又人名。【史記·齊世家】桓公長衞姬生無詭。【左傳】作無虧。
  16. 又通作恑。【陸機·辯亡論】古今詭趣。【註】詭,變也。同恑。 【集韻】或作謉、譌。【正韻】亦作佹、傀。

《说文解字》

(康熙字典未收录“诡”字头,请参考“詭”字。)

【卷三】【言】

《說文解字》

桐木也。从木熒省聲。一曰屋梠之兩頭起者爲榮。永兵切

責也。从言危聲。過委切

《說文解字注》

(詭)責也。漢書:況自詭滅賊。孔融表云:昔賈誼求試屬國,詭係單于。从言危聲。過委切。十六部。今人爲詭詐字。

字源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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