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dié
部首:
五行:
结构:左右结构
简体笔画:7
康熙笔画:10
字性:偏男性
推荐度:84%
本义の寓意:同“逸”。安逸,闲清,此字用于男子姓名智勇得志。可享清福。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1. 同“”。
  2. 放荡:淫~。~游。
  3. 美:~女。
  4. 姓。
其他字义

dié

  1.  ◎ 古同“”,轮流,更替。

英语 indulge in pleasures; flee

德语 faul, müßig ,Yi (Eig, Fam)

法语 oisif,fainéant,omettre

详细解释

详细字义

  1. (1) (形声。从人,失声。本义:隐逸的人)
  2. (2) 同本义 [recluse;hermit]
  3. 佚民者,独乐其身之民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4. (3) 又如:佚老(隐逸的老人);佚民(遁世隐居的人)
  5. (4) 行列,通佾 [ranks]
  6. 其佚则接芬错芳。——《古文苑·扬雄·蜀都赋》
  7. (5) 不当行为;过失 [fault]
  8. 惟予一人有佚罚。——《书·盘庚上》

  1. (1) 散失 [be lost]
  2. 宣帝之时,得佚《尚书》《易》《礼》各一篇。——《论衡》
  3. 惟予一人有佚罚。——《书·盘庚上》。传:“佚,失也。”
  4. 牛马畜兽有郊佚者,取之不诘。——《逸周书》
  5. (2) 又如:佚名;佚书(散失的书籍);佚文(散失的文句、篇章);佚本(散失的本子);佚史(散失、隐没的或正史以外的史事);佚失(散失;失落);佚存(散失而复得以保存);佚事(散失沦没而为世人所不知的事迹,多未经史书正式记载);佚闻(散失、隐没而不为世人所知晓的传说,多未见于正式记载)
  6. (3) 弃用;逃亡 [be discarded;escape]
  7. 遗佚而不怨,厄穷而不悯。——《孟子》朱熹注:遗佚,放弃也
  8. 其佚获奈何?——《公羊传·成公二年》。注:“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
  9. 身不佚者志不广。——《荀子·宥坐》
  10. (4) 又如:佚志(逃亡的意向);佚马(逸马。逃逸的马)

  1. (1) 放荡;放纵 [dissolute]
  2. 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论语》邢昺疏:乐佚游者,谓好出入不节也。
  3. 男女淫佚。——《汉书》
  4. (2) 又如:佚行(淫行);佚君(淫佚之君)
  5. (3)“逸”。安逸 [easy]
  6. 佚,乐也。——《广雅》
  7. 骨体肤理好愉佚。——《荀子·性恶》。注:“佚与逸同。”
  8. 乐佚游。——《论语·季氏》
  9. 舍佚而为劳。——《荀子·尧问》
  10. 安于佚乐。——· 苏轼《教战守》
  11. (4) 又如:佚志(安逸图乐的心志);佚道(使人民安逸的办法);佚乐(放逸游乐)
  12. (5) 美丽 [beautiful]
  13. 那娘娘生得来仙姿佚貌,说不尽幽闲窈窕。——· 《长生殿》
  14. (6) 又如:佚女(美丽的女子)
常用词组
安佚 饱佚 残佚 荡佚 遁佚 讹佚 遏佚 放佚 丰佚 横佚 辑佚

國語辭典

  1. 散失。如:「佚失」、「亡」、「散」。

  1. 散失的。如:「文」、「书」。
  2. 美好的。《楚辞·屈原·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女。」
  3. 放荡的、放纵的。如:「佚乐」、「佚游」。《汉书·卷二三·刑法志》:「忿怒伤人,男女淫,吏为奸臧。」通「逸」。

  1. 过失。《商君书·开塞》:「夫民之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
  2. 姓。如春秋时郑国有之狐。

dié

  1. 轮流、更替。如:「兴」、「起」。《谷梁传·文公十一年》:「弟兄三人,宕中国。」晋·范宁·注:「,犹更也。」

《康熙字典》

【子集中】【人】 佚·康熙筆画:7 ·部外筆画:5

  1. 【唐韻】夷質切【集韻】【韻會】弋質切,𠀤音佾。安逸不勞也。【孟子】四肢之於安佚也。同逸。
  2. 又隱遁也。【孟子】遺佚而不怨。
  3. 又過失也。【書·盤庚】惟予一人有佚罰。
  4. 又通作失。【史記·韓非傳】非吾敢橫失,能盡之難也。【前漢·五行志】魯夫人淫失於齊,卒殺桓公。𠀤與佚同。
  5. 又【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與逸同。
  6. 又姓。周佚之狐,鄭大夫。
  7. 又人名。史佚,周武王時太史,名佚。
  8. 又【韻會】徒結切,音垤。【揚子·方言】佚,蕩緩也。【前漢·揚雄傳】爲人𥳑易佚蕩。
  9. 又通迭,更也,遞也。【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四國佚興。
  10. 又與佾義同。行列也。【揚雄·蜀都賦】其佚則接芬錯芳,襜袩纖延。 【說文】从人,失聲。佚民也。一曰佚忽也。

《说文解字》

【卷八】【人】

《說文解字》

桐木也。从木熒省聲。一曰屋梠之兩頭起者爲榮。永兵切

佚民也。从人失聲。一曰佚,忽也。夷質切

《說文解字注》

(佚)佚民也。三字句。論語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桺下惠、少連。按許作佚民。正字也。作逸民者假借字。佚从人。故爲佚民字也。孟子曰。遺佚而不怨。又以爲勞逸字。如以佚道使民是也。古失佚逸泆字多通用。石經今文尙書母逸字作劮。則許所不取。廣雅錄之。从人。失聲。夷質切。十二部。一曰佚、忽也。心部曰。忽、忘也。按忘之言亡也。

字源字形

佚字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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